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用水管理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水资源承载能力地区类别,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水资源超载地区,应当制定并实施用水总量削减方案。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