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八章 保障与服务第六十条有效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当编制生活垃圾管理应急预案,建立生活垃圾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生活垃圾正常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应当根据生活垃圾管理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生活垃圾管理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