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章 源头减量第二十五条有效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带头厉行节约,按照健康、从简原则提供饮食,建立用餐动态管理制度,按需备餐、供餐,杜绝餐饮浪费。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服务场所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