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章 证据/第六节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审查与认定第一百零四条有效对辨认笔录应当着重审查辨认的过程、方法,以及辨认笔录的制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一百零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