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分类指导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可以聘请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安排物业服务工作人员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