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聘用与考核第二十四条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按年度和任期实行分类考核。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