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无照、无证从事道路运输有关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运管机构及其他许可审批部门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