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四章 安全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农机监理机构在处理违法违章行为和农机事故时,根据调查取证的需要可以暂扣当事人驾驶证、行驶证,并出具凭证;必要时可以指令当事人将肇事的农业机械停放到指定地点。处理完毕后,应当及时将所扣证件归还当事人。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