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火灾预防、扑救以及应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