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第四章 发展散居少数民族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第三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帮助散居少数民族开展具有民族特点的传统文化艺术活动。民族乡(镇)、民族街应当办好民族文化站,民族村应当办好民族文化室。有条件的民族乡(镇)应当定期召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