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散居少数民族是指居住在民族自治地方以外的少数民族和居住在民族自治地方但不是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