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散居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