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第二章 保障散居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第十一条有效民族村的村民委员会,以建立民族村的少数民族公民为主组成。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