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信息化条例/第四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第二十七条有效鼓励各类学校和社会力量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培训,培养信息化专业人才。从事信息化教育培训活动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