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信息化条例/第三章 信息产业发展第十九条有效设计、制造电子信息产品,应当按照相关行业标准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易回收处理、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材料、技术和工艺,严格控制和限制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元素的使用。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