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森林资源保护第三十一条有效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设立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和木材、竹材、木竹制品、种苗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工作。地方法规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