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森林资源保护第三十二条有效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按照规定应当进行检疫的,凭林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办理调运或邮寄手续。地方法规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