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障和促进第二十五条有效保护工作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指导运营者做好网络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提供技术支持与协助。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