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障和促进第二十三条有效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汇总、研判、共享、发布网络安全威胁、漏洞、事件等信息,促进有关部门、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以及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等之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