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三章 运营者责任义务第十二条有效安全保护措施应当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