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6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