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新一代固定宽带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推进核心网、承载网、接入网及基站、管线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
工程建设、设计等相关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设设计标准和规范,预留信息通信网络设施所需的空间、电力等资源,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推动通信设施与铁路、城市轨道、道路、桥梁、隧道、电力、地下综合管廊、机场、港口、枢纽站场、智慧杆塔等基础设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共商共建共享共维。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