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围绕数据的产生、传输、存储、计算与应用环节,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加强数字技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成果转化,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