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七章 数字技术创新第四十三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围绕数据的产生、传输、存储、计算与应用环节,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加强数字技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成果转化,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