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网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广数据管理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数据管理,提升数据质量。

探索推动产业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和共享,加强产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支持企业提升数据汇聚、分析、应用能力,以及构建数据驱动的生产方式和企业管理模式。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