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等信息通信技术在农田建设、农机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的应用,支持建设智慧农业云平台和农业大数据平台,探索智慧农业技术集成应用解决方案,提升农业生产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