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四章 农业数字化第二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种植业、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数字化转型,推动发展智慧农业,促进乡村振兴。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