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 工业数字化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推进产业集群数字化改造,推动产业集群利用工业互联网进行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连接,通过信息、技术、产能、订单共享,实现跨地域、跨行业资源的精准配置与高效对接。支持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工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组建产业联合体,开发推广行业通用的技术集成解决方案,促进集群企业协同发展。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