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推进产业集群数字化改造,推动产业集群利用工业互联网进行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连接,通过信息、技术、产能、订单共享,实现跨地域、跨行业资源的精准配置与高效对接。

支持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工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组建产业联合体,开发推广行业通用的技术集成解决方案,促进集群企业协同发展。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