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邮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快递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