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检测机构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的,由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装饰装修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