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江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江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江东新区范围依据《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确定。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