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江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引导使用生物农药、生物有机肥,降低农药、化肥、农膜等对环境的污染。在江东新区从事种植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