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第四十四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并改善交通管理,完善交通设施,优化信号调配,推进交通智能化建设,提高城市路网通行效率,减少机动车因怠速或者低速行驶造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