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实际,对农业项目建设、农村道路运输、农村村组道路和街巷绿化保洁、生活垃圾集中收储清运、农村裸露地面等依法制定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加强对农村扬尘污染的防治。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相关单位协调、推动农村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