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第八条有效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配置资产。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