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应当遵循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