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应当明确管理责任,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