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四章 基础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无法进行会计确认入账的资产,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参照资产评估方法进行估价,并作为反映资产状况的依据。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