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治理与监督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提高全社会文明诚信意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