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药、兽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农用薄膜、农药、化肥等使用者应当及时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和农药、化肥等包装废弃物,并收集清运至农业废弃物回收站点,不得随意弃置、掩埋、焚烧或者利用机械设备翻埋于土壤中。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