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第二十条有效保护区所在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保护区与周边单位、居民建立防火联防机制,制定防火公约,监督检查保护区的防火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