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业节水灌溉条例/第五章 农业节水灌溉保障措施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采取租赁、承包和股份合作等形式,经营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可以有偿转让,有偿转让回收的资金用于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6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