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与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依法开展下列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评估、鉴定活动,应当成立以中医药专家为主的中医药评审、评估、鉴定专门组织:(一)中医药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成果评价和奖励;(二)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三)中医医疗技术鉴定;(四)中医医疗、教学、科研机构的评审、评估;(五)其他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评估、鉴定活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