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与监督管理第四十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药品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主管部门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建立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建立健全岭南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炮制、储藏等全产业链质量标准体系,完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促进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调配的标准化和现代化。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