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网络信访受理平台,畅通和规范网上信访渠道,为信访人提供便利。有条件的,可以开展网络视频接访。

建立全省统一的信访信息系统,规范应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