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倡导与鼓励第二十四条有效倡导全社会关爱空巢老人、失智老人、失能老人、留守儿童、失独家庭、残疾人等特殊社会群体。地方法规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