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倡导和鼓励第二十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推动依法建立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全社会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