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倡导和鼓励第十五条有效倡导和鼓励公民适量点餐,文明就餐,使用公筷,防止浪费,践行"光盘行动"。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