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公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公共服务等所需经费。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