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第二十九条有效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执行住院管理制度,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安全,并为其创造接近正常生活的环境和条件。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擅自离院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寻找并通知其监护人、近亲属或者送诊的有关部门;下落不明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