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农村居民自建房屋建设工地除外。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